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坚持标准、控制造价、明确责任、服务现场,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路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属公司独资或控股投资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本公司参股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项目及其它公路项目应参照本办法执行。各项目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各项目相应的变更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批后实施。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即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的全过程管理。适用范围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安全设施、房建及附属工程、绿化与环保工程、线外工程等一切公路基本建设的工程内容,以及含在概算之内的所有与公路建设相关的工程内容。第四条 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维护设计标准及配合施工急需,工程变更实行分类定义、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各项目变更费用控制原则:原则上各项目变更后,实施总费用不允许超出批复概算。第六条 工程变更管理总体原则:各项变更均应先申报,经相关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