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乐治镇教育管理中心与辖区幼儿园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幼儿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工作目标1、单位年内不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事故。2、单位年内不发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含1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发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单位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4、单位师生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率达 100%。5、幼儿园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有安全保卫组织机构。6、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网络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健全。7、幼儿园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二、工作责任1、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幼儿园必须把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