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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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福大至诚党 201013 号 关于印发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 党支部 、各部门: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遵照福建省教育厅关工委和校 关工委 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 关工委是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助手,是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力量,关工委工作是党在青少年教育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各 级 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加重 视和支持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关工委和离退休老同志在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相

2、互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条例 关工委 通知 抄 送:校关工委 至诚学院 2010 年 9 月 1日印发 附件: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爱教育、懂教育、会教育,是做好下一代工作的宝贵教育资源,是一支不可代替的重要力量。为 进一步推进我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 院 关工委”)更好地开展工作, 充分

3、发挥老同志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遵照福建省教育厅关工委和校 党委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 以现职院领导牵头、 有关部门 负责人 参加、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 的 ,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其主要的工作对象是本院青少年学生、青年教职工。是 院 领导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重要参谋和助手 ,是 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院关工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4、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 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院关工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配合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活动,以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第二章 工作内容 院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和国家及教育战线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对青少年进行以德育为主线,以 综合素质教育为基点,融合多种内

5、容、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第五条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内容,辅导 青 少年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对青 少 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主旋律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传统的教育,引导青 少 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第六条 配合学院有关部门进行道德规范和民主法制教育。 积极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主要内 容,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相结合,与实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创建良好校风相结合,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加

6、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纪律教育,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 培养青少年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七条 配合党团组织,抓好党建、团建工作 , 进行共产党、共青团基本知识教育。配合 学院 党、团组织,对青 少 年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及中共党史、国际共运史的教育,增强青少年热爱党和跟党走的决心及信心 , 加强对 学生、青年党员 和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第八条 进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培养青年崇尚科学、热爱学业、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教育和引导青少年珍惜时光,勤奋学习,注重实践,努力学习先进文

7、化,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劳动技能,培养他们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提高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本领 ,倡导崇尚科学、热爱专业、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的良好学风。 第九条 配合 院 学生事务部、团委开展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协助 院 学生 事务部 、团委做好学生社团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顾问辅导工作 , 倡导老同志与青年之间的“忘年之交”活动 , 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搞好五大中心发展, 搞好学生社团活动,开展适合青 少 年特点的科学、文化、健身和社会公益活动,活跃课余生活。 第十条 加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教育 。 引导他们锻炼强健的体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 举办心理健康

8、讲座,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活动,帮助解决青年心理疑难问题,排除心理障碍,提高心理健康素质 ,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十一条 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募集和筹措资金和物品,为贫困学生办好事、办实事,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协助和参与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和教学改革工作, 参与提高办学质量和培养青年干部、教师活动。根据 学院 的统一部署,组织老同志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活动 ;配合教务部、人事部办好学院内教师的培训;配合学院做好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思想工作。积极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 充分发挥老教授、老教师学术造诣深和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势 ,在爱岗敬业、师德风范、教书育人、教学

9、科研等方面进行传、帮、带作用, 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品德和教育科研水平。 第十三条 加强考研辅导工作。结合 学院 实际和学生要求,进一步组织离退休老教授、老专家参与帮助、指导毕业生 考研复习和 报考研究生工作。 第十四条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老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青年学生思想、生活、学习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或提出建议,以便供领导研究工作和决策时参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学院成立关工委,其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团委办公室。 第十六条 院关工委设主任一名, 常务副主任一名, 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主任由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关工委工作; 常务副主任由

10、离退休老同志担任, 副主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 协助主任主持日常院关工委工作;秘书由院团委书记担任,协助 处理日常工作;委员实行成员单位制,由有关部门的现职负责人担任,并随职务变动而变动。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加强院关工委班子建设,努力建成政治坚强、思想过硬、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乐于奉献、群众信任、开拓进取、有凝聚力、有感染力的班子。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适时调整、充实加强的原则,保证班子健全,使这支特殊队伍始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并充满活力。班子成员要积极工作,深入实际,多办实事好事,务求实效。 第十八条 建立一支德高望重、经验丰富、学识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老干部、老

11、教师参加的骨干 队伍。同时把那些热爱关工委工作,善于从事理论研究、思想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乐于奉献的老同志吸收到关工委队伍中来,组成一支既精干又务实的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为保证院关工委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相关规章制度:1、学习制度:关工委成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的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确定。 2、会议制度:关工委每年召开 12 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处理。 3、工作 制度:关工委每年初应有工作计划(要点)报同级党 政 领导同意后实施

12、,年底有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 对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有困难要在可能范围内给予帮助,对所作的成绩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长期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给予适当的补贴。大力宣传老同志乐于奉献的精神,并号召青少年向他们学习。 结合每年的工作总结,关工委要组织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及经验交流会,并及时进行表彰。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院关工委经费列入院财政预算:(一)办公及开展活动必须的支出;(二)对长期参与关 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的一定补贴、劳酬;(三)对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为了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与教育,表彰奖励在关心下一 代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了扶持和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院 关工委可以向有关单位、社会各界进行募捐,也可以接受海内外爱国人士和社会各界对关工委工作的捐赠,以筹措建立关心下一代专用基金。该基金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院关工委对各项经费要做到管好用好、精打细算、合理支出。秘书负责经费的管理,每年年终向关工委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 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由院关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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