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市规划局 2009年10月)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对周边建筑按间距要求进行控制,但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位于本规定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的,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计算机技术,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拟建高层建筑(包括共同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分析计算有关量化指标。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指居住建筑,老年公寓,集体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