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二手房交易实务与风险防范发信站: 饮水思源 (2011年03月29日21:08:36 星期二)觉得这篇文章不错,因此share给大家二手房交易实务与风险防范 文/ 杨 雷 序 最近本律师接到很多关于二手房、动迁安置房等买卖方面的法律咨询,有上家咨询,也有下家咨询的,大致集中在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交房、税费、违约责任等方面。一般而言,上、下家在签完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给付定金后,会就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即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签署期限,并以定金担保最终签署该买卖合同。同时,下家在签约当日支付首付款,上下家依据该合同继续履行并直至完成交易。 下文中,本律师会就目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即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规定(也即买受人、出卖人将于房产中介处订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该合同条款的顺序逐一解释与提醒,以飨读者。 案例 近期,本律师处理了一宗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