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 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第四条 财务部门职责:(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并按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