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图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图书管理制度。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