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直营门店财经管理基本制度阿三2011第1201-01号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财经管理,统一物品请购、验收和财务支出、报销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直营门店。相关职能部门参照执行。第二章:物品请购第三条:本处所指物品仅指一般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具类、常用药品类、办公设备耗材和软件类、教材类、卫生洁具类、小型电子器材类、消防器材、日常维修工具用品等)。食品原材料、调料、水果、饼干、临时采购的酒水饮料及大项设备设施则不在此列。第四条:物品请购必须填写内部请购单。申请人须注明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注明需求日期。 急用品可先行购买,但买回后需补写内部请购单并报批,无内部请购单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第五条:内部请购单一式两联(首联由申请部门保存,尾联交采购),由申请人填写,经门店主管人员签字后报营运部经理审批后安排购买,单次请购价值超过50元的需呈总经理批准后购买。第六条:采购人员根据内部请购单对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单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