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科目三考试要领及评判标准一、总则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是将公安部实际道路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加以量化,重点考察学员的驾驶技能、安全意识及文明驾车的理念,并将其融入各个考试项目之中。二、考试项目的技术指标1、上车准备考试开始后,学员应当根据考试员发出的“上车准备”指令后,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判断是否绕车一周的触发条件是车门开关的动作,如果学员在绕车一周前开关车门,会判断没有绕车一周,系统判定不及格。正确的上车准备流程听到“上车准备”指令后,先绕车一周,然后开门、上车、关门。打开车门前要观察后方交通情况。2、起步判断起步完成的条件是车速大于5 公里/小时,在车辆运动前,学员应该完成关闭车门、调整座椅及后视镜、使用安全带等一系列的动作。在发出“起步”指令后,如果在1分钟内未完成起步动作,会判定“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考试不合格”。注意要点:1)启动发动机前,要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2)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应置于空挡(或者P挡),发动机启动后,要及时松开启动开关(不得超过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