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桂卫爱卫发20141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办201426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我区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贯穿整个医疗保健服务的始终。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力度,把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