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基建工程变更、签证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本部基建工程管理,提高基建工程造价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省公司本部局房新建、改造、和装饰装修及综合配套等基建工程项目。第三条 基建工程变更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原施工图设计变化和调整,主要包括:(一)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方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能预见的现场情况,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可以要求变更。2、业主方提出变更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3、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4、第三方提出变更例如,政府部门或工程相邻地段单位、群众提出的变更。5、设计方提出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对施工图设计缺陷需要进行的完善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