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 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 (试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精选优质文档- 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二一年五月精选优质文档- 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目 录 精选优质文档- 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第四十七条 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4精选优质文档- 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第一章 总则 一一一 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 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一一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发射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 技术管理工作。 一一一 根据发射台的覆盖范围和影响程度,发射台安全播出保 障等级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一 级为最高保障等级。保障等级越高, 对技术系统配置、运行维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障 要求越高。有条件的发射台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中央直属发射台、位于省会城市的省直属发射台、省会城市 和副省级以上城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 (二)其它省直属发射台、地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 (三)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