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一、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各处、厂的材料、设备基地等部门参照有关内容执行。3、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执行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国家及本市颁布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二、消防工作管理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在开工前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5、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须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绘制出消防道路、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图。6、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应签订责任书,但不得以包代管。7、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15人。8、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