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恒生地产供应商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试行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供应商增强履约意识,对供应商进行集中、统一、有序管理,实现优胜劣汰,把优秀以及合格的供应商沉淀到企业资源库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风险,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现,为此建立恒生地产供应商动态分级管理体系。第二条 供应商动态分级管理体系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综合评定三个阶段。第三条 履约评估结果达到B级以上者,可参与供应商年度综合评定,综合评定被评价为“合格”的供应商可报经总裁办公会决议将综合等级晋级为“优秀”等级;若履约评估合作等级为C,则报经总裁办公会决议将其综合等级定为“不合格”。 第四条 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履约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版)。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试行版)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开发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总包、分包、材料设备商等供方单位。第三章 评估原则第六条 履约评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章 参与部门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