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绩效考核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为提高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的综合实力,发挥收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院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校院(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教学为主、科研并重、注重绩效、催生成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学院岗位津贴的来源、范围和对象、发放形式、依据第一条 学院岗位津贴来源为学校核拨给学院的基本工作津贴、奖励。其中,基本工作津贴为固定数额,依据当年学生数量和专业数量确定;奖励为不确定数额,由学校根据学院的年终成果确定。总额的2%作为院长基金,用于重大项目的运作和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第二条 学院岗位津贴发放的范围和对象:人事档案关系在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在岗人员、经学院同意外出进修的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第三条 人员津贴发放原则上按岗位编制、津贴标准预发,按年度考核后统筹分配结算。岗位津贴由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两部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