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变更审批制度1. 适用范围本文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而必须遵循的审批程序,适用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2. 职责2.1本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修改。2.2工程部经理是本文主要责任人和主要执行人。2.3本文经公司专题会议讨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 内容及审批程序工程变更包括:更改、增加、取消原工程量和原设计。3.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3.1.1内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根据施工图无法进行施工、招标文件中没有描述的工程量或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工程量不符等等,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3.1.2审批程序(审批流程见附件4.3)3.1.2.1施工单位填写工作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详细说明变更理由、依据,交给施工监理审核。3.1.2.2施工监理审核后认为理由或依据不足不同意变更的,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退还给回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审核后认为需要变更的,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后,交由工程部经理审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