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所管工程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的规定,结合公司所管客专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第3条经审核修改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第4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5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第7条 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承建范围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相关要求应按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办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