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担保风险,明晰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以及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设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代偿责任。第三条 本公司建设工程担保业务,主要包括投标人投标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第二章 投标担保第四条 投标担保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申请本公司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本公司的投标担保业务,只为申请企业按照80万元/年担保额出具担保函,按照2%标准收取担保费1.6万元;担保函仅限应用于投标保函有效期内在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使用。1、 受理对象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