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监理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延寿县凌河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甲方:延寿县交通运输局乙方:黑龙江建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工程目标建设的顺利实现,黑龙江建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延寿县凌河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2-014)的安全管理责任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责任书,供双方共同遵守:1 安全管理的目标:(1)防止和避免发生监理人员及所监理项目的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3)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4)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5)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2 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各项施工合同中单独计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