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以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为原则,不超标准建设,除特殊情况外,施工图设计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一般不再次进行工程变更。合理原则,即技术方案合理和费用合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可控前提下,对合理的变更给予一定支持。预控原则,对由于设计错、漏项而产生的变更,由工程部和承包人在红都公司要求的时限内,通过加强设计文件审查和现场核实比对提前发现,尽可能在开工前找出错、漏项并敦促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内控原则,即加强设计变更工作流程管理和档案管理,严格变更提出及审批制度,保证变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变更依据工程变更程序必须遵循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广西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基建200552号)、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桂交投发2009672号)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项目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