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工作,完善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监督机制,确保基建工程项目验收质量、交付时限,根据国家及建设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由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协调、组织、参与的对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竣工的验收;所称移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门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的移交;所称保修是指工程管理部门监督、协调基建工程保修单位履行保修责任的工作。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完整档案,接受监督。 第二章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内全部工程内容,竣工资料经审查通过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第六条 由工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