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