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门店薪酬体系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公正透明合理,与直营店铺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直营网点市场地位相匹配的直营店铺薪酬体系和薪酬政策,规范薪酬管理工作,构筑有内蒙零售直营特色的价值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支持直营店铺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条 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激励公平竞争,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合理确定劳动报酬。2.实行岗位基本工资与提取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机制。第三条 分配比例直营店铺员工薪酬分为五个部分,对所有店铺系统员工的薪酬计算,采用“员工薪酬基本工资级级补贴+工龄工资+销售提成”。直营店铺职位划分为店长(四级)、导购(四级)。薪酬确定主要是根据工作业绩并参考行业平均水平和地域差异。本制度所涉及工资标准皆为税前工资。第四条 管理体制直营店铺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由分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人力行政部及财务部备案,直营管理部组织店铺执行。第五条 适用范围内蒙古分公司区域内各直营店铺员工(店长、导购员),其薪酬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