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银行 (网点)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与激励约束机制的改革,加强对部门(网点)负责人的考核管理,引入竞争与淘汰机制,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部门(网点)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制度XX和管理创新,提高支行的经营效益,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根据XXXX行领导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支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东山支行部室负责人(即部室经理,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经理,下同)、网点负责人(即经理级支行行长、办事处或分理处主任,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行长、副主任,下同)。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分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两个考核团体进行考核。管理部门指:综合管理部(含资源配置及安全保障中心)、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结算部。 经营部门指:公司业务部、公司客户部、电信客户部、个人银行业务部、房地产金融客户部、中间业务部、外资外贸业务部、营业室及各网点。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