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门窗铝合金安装的四种不同业务流程下的财税处理业务流程一:安装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包工包料门窗安装业务合同的涉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基于此规定,安装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包工包料门窗安装业务合同的情况下,安装公司包工包料门窗安装业务应纳建筑业的营业税。 案例分析2:安装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包工包料门窗安装业务合同的财税处理某门窗安装公司承揽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门窗安装工程。门窗安装合同约定:安装公司包工包料,门窗由安装公司按工程设计要求采购,合同总价款为600万元,其中门窗价款为350万元、安装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成本500万元。请分析该门窗安装公司的财税处理。该安装公司包工包料门窗安装工程,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