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施工企业从开始施工准备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工期生产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为了更有效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的竟争力,特制定如下制度:一、 总则。 1、施工队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队长为领导、技术员中间控制、专职质量检查员基层检查的三级管理体制。 2、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从而提高自已的工作质量。对工作成绩好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年终时给予个人5005000元奖励;对工作成绩差的,年终时给予施工队质检员5005000元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3、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作业班组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的,每项或每处将处以罚款10005000元;对执行好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4、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