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预售前房屋已抵押是否影响预售合同有效案 (2008-12-30 14:16:47) 分类: 标签:| 陈平诉上海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预售纠纷案原告陈平,男,1955年11月1日出生,汉族,海滨时装(上海)有限公司工作,住本市朱梅路650号。委托代理人谢学锋,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山尧,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顺昌路10号12A室。法定代表人范文渊,上海市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健,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韦烨,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陈平与被告上海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预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平及其委托代理人谢学锋、被告上海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健、韦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平诉称,其与被告签订上海新家坡一园景苑听涛阁(C2)幢7层A室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后得知被告在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