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岳集团急救箱设置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规定: 8.3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8.3.3 急救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附录A表A.4确定,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8.4 工业园区内设置的应急救援机构(站)应统筹考虑园区内各企业的特点,满足各企业应急救援的需要。8.5 对于生产或使用有毒物质的、且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业企业的卫生设计应制定应对突发职业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综合以上国家标准,根据本集团内各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有毒有害化学物特点,特制定本办法:1、 急救药箱配置可按(国标M)作为基础配置,在此基础上根据情况增加必需药品。急救药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