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谈担保项目中的法律风险通过对公司担保项目的跟踪,尤其是对产生风险的在保项目的分析和研究,对担保项目中可以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探讨、思考和总结,形成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仅供在家参考。一、担保主体的法律风险1、非法人主体的法律风险在担保项目中,首先要考察担保主体、反担保主体是否是合格的法人。在法律事务中,只有合格的法人主体,才有资格申请贷款、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等法律事务。否则,就可能因主体问题产生法律风险。在申保对象中,由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法人的分公司等均不是合格的主体,不能成为担保,反担保的主体。2、公益性主体反担保的法律风险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物权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由此可见,如果担保项目中存在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单位作为申请主体的情况,就不能作为反担保保证主体,也不能以其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主体,而只能采取其它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