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一开发项目中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政策看似明确,实则模糊,实务中理解执行混乱,税企意见分歧较大,有必要进行正本清源。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应划分为两类情形分别处理:第一类,报批报建的总体建设项目中“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分别为单项工程,空间位置是并列的(以下简称并列型);第二类,报批报建的总体建设项目之内“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共体为一个单项工程,空间位置是重叠的(以下简称重叠型)。并列型处理简单,基本不存在争议,本文重点探讨重叠型。一、基本概念梳理按照建筑业行业惯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项目工程)是指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如,一个生活小区,一所学校等。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如,一个生活小区的某栋住宅楼,某栋沿街商住楼等。单位工程是指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独立设计,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