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方案阶段建设工程消防审查事项审批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审批权限:(一)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审查范围:1、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含本数)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含本数)的建筑;3、国家及市级重点项目中的社会民生项目、房地产项目和工业项目;(以市政府每年下发的市级重点项目名单为准);4、以上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前的调整。(二)除第(一)项以外的建设项目消防行政审批由所属地公安消防支队、大队办理。申报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在重庆消防网上下载);(二)建设单位(个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属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的应当签名确认,并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蓝图上布置的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