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客运站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方(甲方):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顾问方(乙方):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客运站项目进行节能评估,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咨询内容、咨询服务成果及咨询费(一)咨询内容:节能评估;(二)咨询服务成果: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客运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三)咨询费:本项目节能评估咨询费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含评估及专家评审费。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一)自本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1.建设资金筹措设想(如有政策性贷款需要提供贷款利率);2.有关本项目建设的设想、图纸和文字说明;3.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地形图及项目工程地质资料;4.开发地政府有关项目建设的批复性文件、会议纪要等;5.其他资料按顾问方提交的提纲准备。(二)向顾问方支付咨询费共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具体方式如下:顾问方提交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