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2.7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记录 单位名称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制说 明一、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二、 社会单位应当在单位合适的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阵地。三、 社会单位应当确定消防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四、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六、 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七、 社会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传单、手册、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采用展板、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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