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工地)创建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在施工阶段性过程质量管控中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实施质量管控,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重点反映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能对本地区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且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