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矿建12-2王家兴一、爆破要求1. 爆破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 爆破器材的保管和领用必须执行有关管理规程。3. 人工向施工作业点运送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3.1.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m。3.2. 炸药和雷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3.3. 不得用自行车或摩托车运送雷管和炸药。4. 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爆破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5.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赤背和穿拖鞋作业6. 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或接触爆破器材时不得穿化纤服装,以防静电引起早爆事故7. 严禁酒后上岗和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8. 距爆破作业点和爆破器材5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和动火9. 爆破作业中遇有雷雨、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10. 爆前,应在爆区四周的各个方向和路口的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