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无规章制度依据能否解雇违纪员工?| 劳动法库原创 2015-12-16 黄连禧 劳动法库文黄连禧,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彭某与东莞某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案1【案例导读】 因彭某在2013年7月4日已知悉投诉的处理结果,直至2013年7月25日东莞某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这期间彭某没有向东莞某公司提供劳动,亦未向其履行请假等相关手续,其行为构成多日旷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故东莞某公司解除与彭某的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基本案情】 彭某原系东莞某公司工程部维修电工,2008年3月17日入职,离职前平均工资为4100元/月。2013年7月2日以公司解雇为由向工作站投诉,要求东莞某公司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2013年7月3日工作站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东莞某公司调解,东莞某公司电话告知:公司没有辞退彭某,并叫彭回厂处理,工作站工作人员将东莞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