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一、考评范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进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凡在本省注册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应进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二、考评主体(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可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二)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考评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实施。(三)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其项目标准化考评工作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由企业总部注册所在地市(州、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外省进鄂企业的项目标准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