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夏区庙山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奖优惩劣,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更好地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提高干部和教师素质、提高办学和投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目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09】4号)、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武教师【2009】13号)文件精神和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对象、原则及组成(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对象:江夏区庙山小学全体在编教职工。(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原则。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