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规范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结合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路养护工程包括: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危桥加固改造工程,适用于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安保工程、灾害防治工程、水毁抢险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养护工程的竣(交)工验收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管县)参照本办法,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执行。第三条 养护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第四条 质量缺陷责任期:普通干线公路中修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大修工程的质量缺陷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