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资格预审) 一、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令第 12 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 30 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29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 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 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