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大姚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指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二)客运站经营过程中火灾事故;(三)客运车辆运行中非交通事故;(四)修理厂经营过程中安全事故;(五)天灾自然事故;(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二、应急处理(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交警队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大姚分公司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 长:李斌(公司经理)副组长:郭臣(支部书记) 李涛(副经理、修理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