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二、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2米,其中主城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城区主干道及中心地区的围档度高不低于2.5米,围档坚固、稳定、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画。采用砌体砌筑围档时须用砂浆抹光上色,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禁止以房代墙。 市政、燃气、电力、通信等道路管线工程,可使用统一连续高度不低于2.2米安全可靠的围档进行封闭。 现场设有进出口大门,有门卫和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凭工作胸卡出入,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门前三包”落实。 三、现场场地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