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要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使公司对重要事项处置、事态进展情况和事后调查、处理等工作得到全面掌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重要事项报告原则:重要事项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三条 公司各部(室)、二级单位及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重要事项内容第四条 重要事项内容:(一)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二)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三)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四)紧急和突发事件,包括群众信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请愿罢工、疫情、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五)重大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大宗采购行为;(六)财务收支情况、大宗借贷款项、公司融资及大宗信贷业务;(七)主要工作人员的聘用、任免、待遇、奖惩、辞退等情况;(八)省、市、区各部门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任职的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