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适用范围1.工矿、商贸和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灾难。3.消防火灾事故灾难。4.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5.特种设备事故灾难。6.烟花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7.农业、林业、水利设施、洪涝事故灾难。8.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9.特大急性中毒事故灾难。10.其他特大事故灾难。二、启动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1.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