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验收工作大纲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 (2001年11月)1总则1.1编制依据按照长江三峡工程“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案,长江三峡工程水库移民工程实行分期验收。为做好二期蓄水前移民工程验收工作,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遵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二期工程验收准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大纲。1.2验收工作分工按照“统一领导、分省(直辖市)负责、以县为基础”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验收(以下简称二期移民验收)由国务院领导。分别由三峡库区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自验,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国务院组织终验。1.3验收原则二期移民验收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标准、方法统一,确保质量和进度的原则。1.4验收重点二期移民验收属三峡移民工程阶段性验收,重点对坝前135米水位接20年一遇回水线以下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进行验收;对坝前135米水位接20年一遇回水淹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