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政发200930号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章 建筑间距4.2 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4.5规定的情形除外)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控制: 间 间距方 距 类区位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04501.1H1.1H1.2H4500.9H0.9H1.0H注: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度)偏东(西)的方位角;H:当方位角45度时为南向建筑高度; 当方位角45度时为相邻较高建筑高度;最小距离低层为6M,多层为9M;一般居住建筑布置方位角不宜30度。(二)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间距按下表控制: 间 间距方 距 类区位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045007H07H08H45006H06H07H注:表中方位为正南向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