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1、医院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4)电工、电焊工、水暖工、锅炉工、仓库保管员。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报警、灭火、自救、疏散程序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5)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二、针对工作岗位性质,增强防火意识。医院保卫股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三、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各项消防宣传工作,对本部门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五、保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