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总则1.根据国家关于编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搞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特将(1992)化计发第995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2.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3.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法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有关投资建设法规、规定编报(列入国家专项计划,明确不需另行批项目建议书的除外)。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建及大型扩建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凡重大项目或专有要求项目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而对其深度与精确度的要求有所不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4.编报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各要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据实进行测算分析。5.项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