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和文明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经营户行为定量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场经营户必须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爱护公物,遵守市场安全规章,服从公司依约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实行积分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予以扣分的处罚。(每位经营户的积分基数为100分)将扣分情况记录经营户档案,并根据扣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第二章 诚信文明经营守则第五条 树立爱场如家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声誉。第六条 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市场的生命,文明是市场的财富,安全是市场的基础,信誉是市场的保证”宗旨,为了市场,随时注意自身形象,注重市场信誉,维护市场形象。第七条 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