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台县电力局年度绩效综合考评办法(2009年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继续巩固创一流工作,同时,为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年度整体工作做出全面准确的考核评价,结合张掖供电公司“县级农电企业年度业绩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及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绩考评是根据高台县电力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绩效管理,健全制度和指标体系,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并约束其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第三条 业绩考评以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为依据,采取和月度绩效考核办法相结合,年底综合检查考评打分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年度工作以及评选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年业绩考核由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综合管理等四项考核内容构成。第四条 年度业绩综合考评标准分600分,构成如下:资产经营KPI指标200分,安全生产GS指标200分,党风廉政GS指标100 分,综合管理GS指标100分。第五条